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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鑫业达工贸有限公司环评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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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鑫业达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改性塑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1118日,淄博鑫业达工贸有限公司根据年加工5000吨改性塑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临环许可字[2017]126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临淄区凤凰镇王青屯村西300米。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环评);主要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改性塑料5000吨;工程组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1个、办公室1座;主要设备为双螺杆挤出机组、高速混合机等共4台;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滤袋除尘器3套、光氧催化装置1套)、噪声治理、固废暂存场所、生活污水采用旱厕。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77月编制,于201789日通过审批(临环许可字[2017]126号),项目于20174月建成(本次为补办环评),环保设施于20178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临淄区环保分局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督查,按照未批先建进行查处(临环罚字[2017]第475号),要求补办环保手续。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a,设置旱厕,清质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产生的粪便由周围村民定期用于农田施肥。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环节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和投料、搅拌混合环节产生的粉尘。加热挤出环节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搅拌混合环节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双螺杆挤出机组、高速混合机、滤袋除尘器,噪声级在6080dB(A)。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备采取基础的隔振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厂房墙壁的阻挡消减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散落料、滤袋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滤袋、滤袋收集的粉尘。本项目车间散落料约为0.1t/a,滤袋收集的粉尘量约为4.275t/a,全部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滤袋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滤袋,全部由滤袋安装单位回收处理。项目旱厕产生少量粪便,由周围村民定期用于农田施肥。职工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现场踏勘,距离本项目涂膜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241m处的林家店村,本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清质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产生的粪便由周围村民定期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造粒车间废气总排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76mg/m36.6mg/m3,上料布袋除尘器排口中颗粒物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 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监测结果表明:1030日和31日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409mg/m32.19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未产生液体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728t/a,满足临淄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淄博鑫业达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改性塑料项目)中粉(烟)尘的总量要求(0.73t/a)。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置旱厕,清质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产生的粪便由周围村民定期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计算:该项目造粒车间布袋除尘器和上料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6.8%98.8%;光氧催化装置的处理效率为87.9%。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采取了关闭门窗、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未产生液体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无监测结果,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为运粮河,距离约1800米,项目设置旱厕,清质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旱厕产生的粪便由周围村民定期用于农田施肥,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241m处的林家店村,产生的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周边影响不大;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装置,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与环评报告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经分析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达到了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1、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确保环保施设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如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2、加强绿化,建立绿化隔离带,起到美化环境和生态保护的作用。

 

 

 

     验收组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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