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惠农新政到临淄啦 轻松解决农户资金难
为建立健全我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更好地满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与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开展“鲁担.惠农贷”试点工作。 8月3日,我区召开“鲁担·惠农贷”农业信贷担保试点工作推进会。
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选择皇城镇作为试点, 农行临淄支行、临淄农商行、邮储银行临淄支行 等金 融机构作为试点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率先开展“鲁担·惠农贷”试点工作。在取得可复制经验后,尽快在全区推开。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区政府组成工作班子,大力推动试点工作,各部门、各镇(街道)、各村委会积极主动配合。省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信贷担保项目调查评审。各借款人要诚实守信,按约定使用贷款,确保按时归还。
依法依规、社会监督
严格按规定操作,杜绝人情担保、人情贷款。提高操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要求
服务对象、范围和条件
服务对象
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 适度规模经营 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同时,择优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统称经营主体)。
服务范围
限定为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服务条件
经营主体负责人年龄18周岁以上,负责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5年,有良好的诚信基础,无不良嗜好,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一年以上的生产经营经验,有清晰稳定的主业,有偿还贷款能力,有贷款需求,生产经营正常。
适度规模经营参考标准
一、适度规模种植标准
1.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
2.从事蔬菜生产为主的,大田50亩以上、保护地栽培10亩以上;
3.从事食用菌种植为主的,经营面积10亩以上;
4.从事果业生产为主的,干果150亩以上、水果80亩以上;
5.从事茶叶种植为主的,经营面积80亩以上;
6.从事花卉种植为主的,经营面积50亩以上;
7.从事中药材生产为主的,经营面积50以上;
8.从事苗木生产为主的,经营面积100亩以上。
二、适度规模养殖标准
1.生猪存栏200头以上;
2.牛存栏50头以上;
3.羊存栏200只以上;
4.家禽存栏3000只以上;
5.兔存栏300只以上。
三、适度规模养殖标准
1.经营池塘养殖面积50亩以上;
2.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水库200亩以上。
四、从事经济林木种植及林下经济的 ,面积5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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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期限和费(利)率
担保额度
省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根据贷款申请人的资金需求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担保额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元 之间,采用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在保余额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
期限
根据贷款申请人生产周期和现金流情况确定,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1-3年。对于回收期较长的种植、养殖业,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农业机具购置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和担保期限。
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
合作银行贷款执行国家贷款利率政策,对经营主体实际承担的上浮利率一般不超过20%。担保费率实行差异化确定,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不超过1.5%(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不超过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2%。引进信用保证保险机制,用足用好财政保险政策。要确保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贷款利率、借款人承担的担保费率或信用保证保险费率、增值服务费率等各项之和)控制在国家规定的8%以内,如基准利率调整,按据实增减数对8%予以调整。除贷款利息、担保费(或保证保险费)外,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保证金和其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