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农村三年内将告别燃煤 补贴标准出来了
2017已经过去一大半了,供暖话题也被渐渐提起,每到供暖季,淄博都会饱受雾霾困扰,清洁取暖是民之所盼.
如何既要温暖又要蓝天?这不,好消息来了.
淄博启动三年清洁能源置换工程,集中供暖范围以外区域用气、电代煤取暖,在寒冷的冬日里,让“温暖”能与更多的“蓝天”相伴.
日前,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集中供暖范围以外的区域全面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根据方案的要求,实施气代煤工程,燃气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不得向用户收取,且购买取暖设备的费用、用气费用政府给予补贴;实施电代煤工程,相关设备和用电费用政府也给予补贴。
3年完成气、电代煤工程
冬季燃煤直排一直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也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为此,淄博把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此项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原则。
利用3年时间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对现有具备条件的村(居),2017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10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建设任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收尾任务。
那么
什么情况下实施气代煤?
符合什么条件实施电代煤?
区县要在集中供暖范围外,划定气代煤电代煤实施区域,而实施气代煤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村(居)已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集中居住;二是有单独且通风良好的厨房;三是房屋建筑质量稳固,不是即将拆迁房屋。对于不符合上述气代煤工程实施条件的村(居),实施电代煤工程。
重点来啦!
实施气、电代煤工程的用户
我区将对其进行补贴。对于用户,政府将给与每户最高6900元的补贴。
计划是7月底前由各个区县制定实施方案,8月到10月开展施工,11月10号之前必须全部通气,10万户工程任务已经分配到各个区县,由各个区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哪个村居实行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也是由各区县的实施方案明确,但是有一个统一要求,就是这10万户必须在集中供暖范围以外的区域。
区县在集中供暖范围外划定气代煤实施区域,不符合气代煤工程实施条件的村(居),实施电代煤。根据政策,燃气管网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财政按照每户3000元标准进行补贴,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此外,对于购买燃气壁挂炉和用气费用,财政每户还有最高3900元的补贴。
3000元每户的标准,补贴到燃气公司,第二个是燃气壁挂炉,按照购买价格的70%,但是最高补贴是2700元。第三是气价,每用一方气补贴一块钱,最高补贴1200方气,就是1200元/年。再一个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去认定,统筹解决他们的费用。
电代煤的补贴政策参照气代煤执行,也是每户最高补贴6900元的标准。气代煤、电代煤使用后,对于仍然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的用户,要追缴补贴资金。到2019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