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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桓台2涉黑团伙被端

发表时间:2017-08-31 06:41:43  来源:临淄百度信息港  浏览:次   【】【】【
2014年12月,淄博市临淄区公安局通过摸排调查发现,贸永飞(男,35岁,临淄区人)等人涉嫌非法收取当地拆迁工地务工人员“保护费”。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霸痞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连续破获一批黑恶霸痞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全省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30日,省公安厅公布10起典型案件,其中涉及淄博的案件有两起,分别为:

一 淄博永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4年12月,淄博市临淄区公安局通过摸排调查发现,贸永飞(男,35岁,淄博临淄区人)等人涉嫌非法收取当地拆迁工地务工人员“保护费”。

经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永飞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破获案件6起。

经审查,近年来,永飞以合法公司为掩护,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强占临淄区南马村旧村拆迁工程,并对拆迁工地进行划片管理,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向拆迁单位和个人非法收取“保护费”。

2016年1月15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团伙为犯罪集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主犯贸永飞有期徒刑2年,6名成员被判有期徒刑,1人被判拘役。

二 淄博高延柳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015年11月,桓台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高延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案件21起。

经审查,东镇村村主任高延柳纠集本村村会计和个别村民,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行向当地建筑施工单位及其它经营企业、个人收取所谓“管理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获取非法利益。

2017年6月12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判处高延柳有期徒刑6年,其他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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