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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莲台太公湖有人捕鸟 临淄森林公安现场查处

发表时间:2017-12-08 07:15:05  来源:临淄百度信息港  浏览:次   【】【】【
临淄区森林公安分局、齐陵街道林业站,到齐陵街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根据此前群众举报的线索和前期巡查人员的摸底调查,追查到马莲台风景区西部的一家饭店附近,执法人员查获了多个捕鸟笼,里面关着多只野生鸟类。
近日,有人在临淄马莲台和太公湖设置机关捕鸟。接到群众举报后,临淄区森林公安分局、齐陵街道林业站,到齐陵街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现场查获捕鸟笼21个,鸟类18只,均为野生山草鸡,系国家三有保护鸟类。

12月4日8:30,临淄区森林公安分局、齐陵街道林业站,到齐陵街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根据此前群众举报的线索和前期巡查人员的摸底调查,追查到马莲台风景区西部的一家饭店附近,执法人员查获了多个捕鸟笼,里面关着多只野生鸟类。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太公湖公园的西龙池村区域进行检查,同样查获了不少鸟笼和野生鸟类。这些鸟笼有的被挂在树上,有的放在地上,笼子上设有机关,野生鸟类一碰,就会被囚禁。

据执法人员统计,当天的专项行动共查获捕鸟笼21个,鸟类18只,均为野生山草鸡,系国家三有保护鸟类。执法人员对捕鸟笼进行清除并将被困鸟类集中放飞,并在附近区域悬挂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横幅10条。此次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为近年来集中清理最多的一次。

民警提示:鸟类起到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乱捕乱猎候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对于私自设网捕杀鸟类的行为将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有人猎捕野生动物可拨打(0533)7174227报警。
责任编辑:临淄百度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