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法院悬赏抓老赖 有效财产线索可获现金奖励
14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发布两则执行悬赏公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14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发布两则执行悬赏公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没有掌握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第一则悬赏公告是临淄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齐坤筑路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胜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胜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临商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707904元、案件受理费10879元、财产保全费4270元及迟延履行金】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王胜明,男,1967年生,汉族,现住山东省邹城市,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251967XXXX0010。
第二则悬赏公告是临淄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杰与被执行人李常青、路润宝、鹤壁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涉案标的为318 505元。因被执行人李常青、路润宝、鹤壁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基本情况:李常青,男,1975年生,汉族,居民,现住鹤壁市。公民身份证号码:4106111975XXXX0054。
路润宝,男,1979年生,汉族,现住鹤壁市。公民身份证号码:4106031979XXXX1015。鹤壁万通公司,住所地:鹤壁市鹤山区。法定代表人:路润宝,总经理。
据了解,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临淄区法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临淄区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与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悬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此外,临淄区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悬赏举报电话:0533-7312885,联系人:王法官。
第一则悬赏公告是临淄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齐坤筑路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胜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胜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临商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707904元、案件受理费10879元、财产保全费4270元及迟延履行金】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王胜明,男,1967年生,汉族,现住山东省邹城市,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251967XXXX0010。
第二则悬赏公告是临淄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杰与被执行人李常青、路润宝、鹤壁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涉案标的为318 505元。因被执行人李常青、路润宝、鹤壁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基本情况:李常青,男,1975年生,汉族,居民,现住鹤壁市。公民身份证号码:4106111975XXXX0054。
路润宝,男,1979年生,汉族,现住鹤壁市。公民身份证号码:4106031979XXXX1015。鹤壁万通公司,住所地:鹤壁市鹤山区。法定代表人:路润宝,总经理。
据了解,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临淄区法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临淄区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与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悬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此外,临淄区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悬赏举报电话:0533-7312885,联系人: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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