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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服务指南发布

发表时间:2018-07-05 09:56:04  来源:临淄信息港  浏览:次   【】【】【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按权限由市或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记者获悉,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服务指南发布,毕业生档案统一由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转接、管理。

省内院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直接登录“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的“毕业生登录入口”,进入“实名登记管理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网上进行实名登记,填写求职意愿、服务需求,即可接受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就业服务。省外院校淄博生源毕业生回市报到的,先登录“信息网”进行预注册,然后将就业报到证原件图片发送至zbgxbys@163.com(公共邮箱)或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就近到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待核实证件将账号激活后,再进行实名登记。

在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方面,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录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录取或聘用通知书),按权限由市或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毕业生在省内其他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在省直部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淄博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协助。

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关于办理手续的详细情况,毕业生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临淄信息港